无锡中院驳回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案 境外平台投资风险自担

快讯 2025-09-07 00:57:50 25
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一起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案件,投资者通过境外平台投入84350元人民币兑换13000美元等值虚拟美金,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资产折损至0.1元人民币后起诉未获支持。法院认定该投资行为属个人自主决策,涉案平台账户由投资者自行控制,且未履行境外投资登记手续,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,依法驳回原告诉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