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11日裁定一起跨境虚拟货币矿机交易合同无效。涉案双方通过微信达成协议,以102.4万元购入24台矿机并计划运往蒙古国进行比特币挖矿。法院认定挖矿行为具有高耗能特性,且虚拟货币交易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认为该合同因违反公序良俗无效,并依据双方过错程度及履约情况作出相应处理。